我市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资格证书即日起开始发放(节假日、双休日休息),现将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要求
(一)中级考生
中级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
(二)初级考生
初级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领取证书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或以上学历证书或者学历证明(取得证书时间截至2020年7月);
3.我市在职在岗人员提供工作属地证明,我市在校学生提供学籍证明或学生证,其他人员提供我市户籍证或居住证。
二、领取地点
考生到各自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领取资格证书,我市各报名点如下:
报名点 |
地址 |
联系电话 |
工作时间 |
镇江市直 |
原镇江市会计服务中心 (镇江市正东路10号) |
0511-84405972 |
9:00—11:30 14:00—17:00 |
丹徒区 |
丹徒区财政局会计科 (丹徒区财政大楼四楼407室) |
0511-88992002 |
9:00—11:30 14:00—17:00 |
镇江新区 |
镇江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财政窗口(镇江新区赵声路398号) |
0511-80822936 |
9:00—11:30 14:00—17:00 |
丹阳市 |
丹阳市财政局会计科 (丹阳市行政中心四楼C4058) |
0511-86519057 0511-86579035 |
9:00—11:30 14:00—17:00 |
句容市 |
句容市财政局会计科 (华阳东路16号财政大楼515) |
0511-87264654 |
9:00—11:30 14:00—17:00 |
扬中市 |
扬中市财政局会计科 (扬中市港联社区) |
0511-88321574 |
9:00—11:30 14:00—17:00 |
镇江市财政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