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下达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3.3亿元,支持我省专用应急政府储备、医疗物资(装备)产能备份和应急转产能力建设。
为补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保障短板,财政部下达我省支持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中央直达资金13.3亿元,对我省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医疗救治设备方面储备及生产动员能力建设等相关支出给予补助。为落实好财政部对省级财政部门提出的当好“过路财神”、不当“甩手掌柜”的工作要求,省财政会同省工信厅等部门加紧研究确定资金使用方向、部门职责分工、项目遴选、项目任务书管理等操作细则,全面梳理我省重点药品、医疗器械和装备、病毒检测试剂、防疫物资、红外传感器等生产企业名单,并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全省视频工作会议,对设区市、县(市)财政、工信部门就项目组织和资金管理等作了详细讲解和工作部署。
在资金细化方案获得财政部备案同意和省领导批示同意后,省财政厅已将13.3亿元中央直达资金全部分解下达至市县。后续省财政厅将督促各级财政部门在最短的时间内将资金分解下达至项目承担单位,确保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同时会同省工信厅、卫健委等部门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指导各地做好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工作,加强对重点储备机构的重点药品、医疗物资和设备储备工作的指导,做好应急物资生产能力建设项目跟踪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确保完成国家完善专用应急政府储备体系建设,形成可持续的医疗物资、装备供给能力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