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扬州市江都区中级会计职称证书领取时间2020年4月20日至5月20日

2020-04-21 16:58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19年全国中级职称证书和2018年部分后审初级职称证书开始发放,现就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证书所需证明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取证时只发证书,不再发放《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3、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不再发放成绩合格证,由本人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

4、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代领的,必须携带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二、领取地点及时间

工作日内到报名点领证

报名点 地址 领证时间2020年 联系电话
江都 泰山路357号财政局二楼会计监
督管理科
4月20日-5月20日 9:00-11:30 14:30-17:00 8655191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