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苏州考区(太仓报名点)相关问题解答
1.问:今年考试报名的方式、网址和时间是什么?
答:①今年的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流程:
信息采集——网上报名——网络资格审核——网上缴费——准考证打印
②我省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全部从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调取。所有报考人员应先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http://kj.jscz.gov.cn)进行注册登记,完成信息采集2日后方可报考。为了确保网上报名有序进行,请报考人员务必于2020年3月15日前完成信息采集。信息采集完成后,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相关报名流程和有关要求后进行操作。
③报名网站为江苏会计考试(http://kjexam.jscz.gov.cn或http://kjexam.jsczt.cn);
④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3月16日至3月27日;
⑤网络审核时间:2020年3月16日至3月27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信息提交后工作人员在4天内完成审核。本次考试报名不设现场资格审核;
⑥网上付费时间:2020年3月19日至3月31日。
2.问:2019年已在外省市参加中级考试并通过部分科目的人员,今年能否在太仓市报名参加考试?
答:符合在太仓市报名条件的此类考生,今年可在我市报考。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此类考生2020年通过了全部科目考试,只能在我市领取中级资格证书。
3.问:中高级资格是否实行无纸化考试?
答: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中高级资格考试全面进行无纸化考试的要求,2020年本市中高级资格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
“无纸化考试”是指在考试时无纸质试题本和答题卡,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考生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进行答题。
4.问:如何理解会计工作年限?
答:根据财政部《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学历与会计工作年限问题的通知》(财会〔2000〕16号)的规定,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
根据《关于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工作年限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会〔2017〕3号)的规定,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报考人员在江苏省会计人员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相关信息(包括历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是判断其会计工作年限的参考依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20】3号)
5.问:对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有何规定?
答:财政部财会[2013]18号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第十七条?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
财政部财会〔2018〕10号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第六条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90学分/年)。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90学分/年)。
6.问:国家是否规定公司一定要为自己员工缴纳社保?
答: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条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7.问:报名时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的人员,何时毕业才能报考今年的中级资格考试?
答:下表列示了报名时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院校不同学历水平的人员(指入学前未曾从事会计工作),今年报考中级资格考试最晚的毕业时间。只有在下表所列时间之前毕业且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方可报名参加2020年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8.问:对于不同学历水平的人员,何时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才能报考今年的高级资格考试?
答:下表列示了不同学历水平的人员,今年报考高级资格考试最晚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的时间及从事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只有在下表所列时间之前且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方可报名参加2020年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
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且通过资格评审方可取得高级会计师证书。报考前请预先认真学习《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同时符合评审条件才报名考试,以免发生考试合格无法申报评审的情况。
9.问:网上报名须注意哪些事项?
答:(1)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相关文件,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缴费确认后,无法办理退费和退考。
(2)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3)报考人员不得以他人身份报名(代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4)报考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5)通过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并通过网络资格审核后按时缴清费用,方为报名成功,逾期则视为放弃报名。
(6)报名成功并按时缴费后,可得到报名已确认信息。
(7)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否则视为放弃考试。
(8)报考人员报名信息可在报名期间内上网自行修改。审核确认后,如发现有重大信息(姓名、性别等)填写差错的:
①资格审核前,报考人员发现信息错误,可自行登录系统更正。
②资格审核后至缴费前,报考人员发现信息错误,可联系当地财政局申请更正处理。
③缴费成功后至4月30日15:00期间,报考人员发现信息错误,可向报考地区财政局申请修改,逾期不再受理。如果是选择报考地区错误,不予更正,只能注销重新报名(报名期限内),且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考生申请重大报名信息更正必须由本人亲自提出书面申请,并携带原报名回执单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至现场办理。
10.问:今年报名是否继续实行承诺制?网上报名承诺如何操作?
答:为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及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本市继续实行报名承诺制度。报考人员应通过网上报名流程,在报名信息表上签署承诺书。
11.问:违反承诺的报考人员将承担什么后果?
答:对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相关条款规定,取消其考试成绩,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各级考试机构还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12.问:会计资格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答: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3.问:报名费与考务费是多少?如何支付?
答: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苏价费函[2004]52号规定,2020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试费,每科60元。高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110元,其中:报名费10元、考试费100元。
缴费时间截止2020年3月31日,逾期未成功缴费视为报名失败。
14.问:考试材料那里可以取得?
答:报考人员可登录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进入“考试用书订购”系统自行选购考试用书或者通过正规书店自行购买。
15.问:何时打印准考证?
答: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0年8月25日—9月6日,请考生按时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限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作放弃考试。
16.问:何时可以查询考试成绩?
答: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20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日程进度安排,预计将于2020年10月17日前通过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站“成绩查询”栏目公布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考生可自行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考试管理部门不再另行发放成绩单。
17.问:如果考生在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或准考证怎么办?
答:遗失身份证的考生,参加考试前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带照片),否则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遗失准考证的考生,请在准考证打印时限内再次下载打印。
18.问:本次考试报名中有关“第二学士学位”是如何认定的?
答: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的规定:大学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人员,经过设有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等学校组织的资格审查与入学考试、考核,择优录取入学。经过二年的时间,全日制脱产修完规定课程,经考试合格,取得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资格者,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