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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致个人所得税扣缴单位的一封信

2019-12-21 10:06     来源:中国会计网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致个人所得税扣缴单位的一封信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19-12-11

尊敬的扣缴单位:

  自2019年1月1日新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以来,在广大扣缴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个人所得税改革各项措施有效落地,减税红利惠及广大纳税人。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为确保纳税人明年继续及时、准确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提醒您关注并配合做好以下事项:

  一、提醒职工及时关注2020年享受专扣政策的信息

  为确保纳税人2020年及时准确享受专扣政策红利,请您提醒本单位2019年已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职工根据自身情况对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确认,如有变化需要在12月31日前及时更新、修改。对于任职受雇单位发生变化或者专扣信息产生变化而没有及时修改的纳税人,有可能会影响其继续享受专扣政策甚至影响其纳税信用。

  请您随时关注、下载职工填报信息。同时,为简化您的操作,并进一步提升申报质量,除特殊情形外,我们将取消电子模板方式填报专扣信息。如果您单位的职工去年是采取该方式提交的,可请其通过下载、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或登录税务局官方网站等税务机关提供的网络办理渠道进行查询、修改;如果您单位职工不方便采用网上方式的,可请其将去年电子模板信息打印并在纸质表上进行修正、签字后,您可根据签字的信息通过扣缴客户端为其办理扣除。

  二、提醒并告知职工2019年符合条件但未享受专扣政策的办理渠道

  请您提醒本单位2019年符合条件但未享受专扣政策的职工,可抓紧在今年12月份发工资前填报信息,在今年最后一个纳税申报期补充享受本年度未享受的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否则只能在汇算清缴时才能补充享受专扣政策,进而增加纳税人的办税负担。也请您及时在扣缴客户端下载更新专扣信息,确保职工及时享受。

  三、准确办理个税扣缴申报

  您日常扣缴申报的每一位纳税人的身份、收入、缴税等信息,直接影响个人的切身利益和纳税信用。为避免有误的扣缴申报数据给纳税人带来困惑和不良影响,避免纳税人对您的扣缴申报数据投诉举报,请您准确、规范办理扣缴申报。如今年已扣缴申报数据有问题的,请尽快对照国家税务总局《扣缴单位申报数据自查修正操作指引(V1.0版)》[下载地址: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新闻动态/专题专栏/新个人所得税法专栏(http://jiangsu.chinatax.gov.cn/col/col9629/index.html)]的要求,抓紧时间更改。

  如您还有疑问或困难,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我们将竭诚为您做好服务。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税务机关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201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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