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沭阳考区)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9〕50号)要求,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我省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至30日。
(二)报名地点:沭阳县沭城街道广州路405号(会计培训中心),咨询热线:0527-83551380,0527-83938014。
(三)报名方法:考生登录财政部统一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www.kzp.mof.gov.cn)或者登录“江苏会计考试”(www.kjexam.jscz.gov.cn或www.kjexam.jsczt.cn),选择“沭阳县”考区进行报名,并根据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照片进行网上报名。
三、报名费用
(一)收费标准
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规定,我省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
1.报名费,每人10元。
2.考试费,每科60元。
(二)收费方式
2019年11月1日至12月5日,考生自行登录“江苏会计考试”(www.kjexam.jscz.gov.cn或www.kjexam.jsczt.cn)缴纳有关考试费用。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缴费的,视同放弃报名。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费。
缴费成功后,考生根据系统提示选择是否下载打印电子收据,考试管理机构不再出具纸质票据。
(提示:考生缴费完成后,如果系统未提示缴费成功,务必先核实账户信息,切勿连续重复操作缴费环节。)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2020年4月28日-5月8日,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相关信息必须和身份证一致,否则禁止参加考试。考生务必保存好准考证,用于后期成绩查询。
五、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20年度初级会计职称资格考试大纲。考生根据自愿原则,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订购相关考试教材。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六、考试时间及时长
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于2020年5月9日开始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七、成绩查询
初级资格考试成绩于全部考试结束后两周内统计完毕。届时,考生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号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
八、资格审查及证书发放
凡参加我省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视同承诺符合报名条件,报名成功后直接参加考试,不需要接受考前现场资格审查;考试合格后,于当年年底前根据我县会计管理部门通知,凭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初级资格证书,不再发放《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在发放证书时,经发现不符合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不予发放初级资格证书,取消考试成绩,并记入会计人员信用档案。
考生在领取初级资格证书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或以上学历证书或者学历证明(取得证书时间截至2020年7月);
3.在职在岗人员工作属地证明;在校学生学籍证明;其他人员户籍证或居住证。
九、其他事项
为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及会计诚信体系建设。对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相关条款规定,取消其考试成绩,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视情况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沭阳县财政局
2019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