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自即日起开始发放,考试合格人员请于工作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到原报名点资格审核并领取初级资格证书。同时,自2019年起,不再发放《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考生在领取初级资格证书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 ( 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2、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或以上学历证书或者学历证明(取得证书时间截止2019年7月31日);
3、无锡市在职在岗人员工作属地证明;无锡市在校学生持本市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无锡市其他人员提供本市户籍证或者居住证。
各报名点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如下:
名 称 | 地 址 | 联系电话 |
梁溪区(原南长、崇安、北塘) | 解放南路688号9号楼109室 | 0510-85026219 |
滨湖区 | 滨湖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财政窗口(滴翠路98号) | 0510-85863595 |
新吴区 | 新吴区政务服务中心A厅20号财政窗口(震泽路28号) | 0510-85253029 |
锡山区 | 锡山区政务服务中心财政窗口(东亭中路8号) | 0510-88203851 |
惠山区 | 惠山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财政窗口(惠山大道108号) | 0510-83592860 |
江阴市 | 江阴市财政局会计科(江阴市文化西路113号) |
0510-86821966 0510-86802290 |
宜兴市 | 宜兴市五局大院内财政局会计科108室(荆溪中路35号) |
0510-87993912 0510-87994941 |
无锡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