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9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高邮市2019年全国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开始发放,现就领取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证书所需证明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或以上学历证书(取得证书时间截至2019年7月),若证书遗失,请出具相关学历证明并盖章。
二、领取地点及时间
地址:海潮路47号财政局北楼财校204室
时间:2019年10月22日-11月22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三、注意事项
1、取证时只发证书,不再发放《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
2、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代领的,必须携带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3、咨询电话:0514—84616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