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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会计信息采集填表说明及要求

2019-06-10 22:57     来源:会计通     
  江苏会计信息采集填表说明及要求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中有关栏目要求如下:
 
  (一) “全日制学历信息”和“非全日制学历信息”按照本人真实信息进行填写最高学历、学位,没有的即选择“无学历”。
 
  (二) “申报所属会计管理部门”: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按工作单位性质、所在地的行政区划进行采集,即: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选择省直进行采集,其他单位(包括部,省属企业)选择所在地行政区划进行采集。2.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原则上按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行政区划进行采集,也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采集。3.具有会计技术资格的在校学生原则上按学校所在地的行政区划进行信息采集,也可在户口所在地采集。
 
  (三) “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按照自己所获取的最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进行填写,没有的则选择“无职务”。注: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为会计员。
 
  (四) 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但从事会计相关工作的申报人员,在岗信息中“是否从事会计岗位”需选择“是”。
 
  (五) 若“会计专业技术职务”填写的为无职务,“是否从事会计岗位”选择的否,则不属于本次采集范围。
 
  (六) “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中若填写了技术职务,则“专业技术资格”中需增加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级别信息。
 
  (七) 材料上传中若提示上传的图片大于200k,可使用电脑自带的画图工具进行修改,操作方法:右击图片->打开方式->画图->从新调整大小->像素->水平修改为650->确定保存。若还提示大于200k,将水平像素再调小一些。
 
  (八) “一寸免冠照片”需是本人真实电子图片,注:一寸照片背景尽量为纯色,请勿将拍好的一寸免冠纸质照片拍照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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