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便函〔2024〕50号
各有关单位:
11月12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准备——针对性改进(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拟对《国际会计准则第37号——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进行修订。
为深入参与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制定,使国际财务报告会计准则的修订完善更好地满足我国利益相关方需要,请贵单位组织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并于2024年12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们。反馈意见请针对征求意见稿中所列问题,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在整理、汇总和分析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向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反馈意见。
征求意见稿的英文原文和中文简介可在财政部网站会计司子频道(kjs.mof.gov.cn)“工作通知”栏目以及会计准则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asc.org.cn)下载。中文简介仅供参考,如有与英文原文不一致之处,请以英文原文为准。
联 系 人:会计准则委员会 钟冰
联系电话:010-68510337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4号月新大厦2层
电子邮箱:comments@casc.org.cn
附件:1.《准备——针对性改进(征求意见稿)》及随附文件英文原文
2.《准备——针对性改进(征求意见稿)》中文简介
财政部会计司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