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精神,构建全行业上下贯通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制度体系,切实引导事务所提升执业质量,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我们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地方注协开展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现予印发,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附件:《关于地方注协开展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