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狠抓落实、担当实干,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主动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投入力度,全区各级财政部门筹措支持污染防治攻坚战资金183.12亿元,大力支持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全力护航广西生态环境良好发展趋势,有效保护自治区推动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促进自治区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前列,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持续稳步推进。
一、压紧压实责任,扛起污染防治攻坚财政使命。全区各级财政部门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的殷切嘱托,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支持打好广西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按照“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放在重点突出位置,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一是领导重视。关礼厅长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多次作出批示指示。分管厅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并带队深入基层开展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等工作的调研和指导。二是勇于担当。为切实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扛在肩上,全区各级财政部门主动担当,不断压实责任,将生态资金“钱袋子”用在刀刃上,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财政工作的方方面面,充分贡献财政之力。三是力破难题。将坚决解决生态环境领域重点问题和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生态文明体系等工作内容进行细化,明确落实到厅内各有关处(室)和各市县财政部门,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加大财政投入,助推污染防治攻坚成效显著。自治区财政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全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8.4%,PM2.5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创有监测数据以来最好记录,南宁市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全国17名;全区52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37个设区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7个入海河流断面水质全部达到国家考核要求,生态环境部公布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前30位城市中,广西9个市入围,是入围城市最多的省份,其中柳州市排名全国第1名,桂林市排名全国第4名;全区111个县(市、区)耕地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已全部完成,累计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工作面积达到889.05万亩,已超额完成国家“土十条”考核指标任务;全区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为100%,实现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考核基数下降15.19%,提前完成“十三五”国家考核目标任务。
三、创新财政制度,建立健全污染防治长效保障机制。一是推进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出台《广西生态环境领域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为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建设壮美广西、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完善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14个设区市环境监测事业机构经费基数上划有关问题的通知》,14个设区市环境监测事业机构的经费、资产、负债和财务管理工作等调整至自治区财政厅管理。三是建立区内重点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印发《关于建立广西区内右江、漓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机制的通知》,南宁市、百色市、桂林市人民政府及流域9个县(区)分别签订了右江、漓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2020—2022年)。统筹各级财政资金8000万元,用于右江、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项目建设。四是推进广西土壤污染防治基金设立。有效解决广西土壤污染防治任务重、土壤环境风险隐患资金缺口大等问题。五是加快资源环境税费改革。《广西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草案)》发布,正式确定了自治区的资源税具体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和减免税办法,为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依托资源禀赋实现绿色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税收制度保障。
四、推动齐抓共管,合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加强综合协调,建立健全与市县各级财政部门上下联动、与自治区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横向互动的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工作积极性,形成横向和纵向工作合力。横向合力方面,通过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共同组织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申报、审核和分配工作,围绕当前广西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根据资金投入领域和投入方式,选择因素法、项目法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分配,不断提高生态环境领域财政资金投入的精准性。纵向合力方面,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机制,加快推动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在生态环境领域的全覆盖,细化量化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绩效目标,将绩效目标与预算资金同步下达,以绩效评价为抓手,督促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切实管好用好生态环境领域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