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推进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执行重点监控的有关部署,做好“最后一公里”监控,广东监管局运用“四个注重”工作法,深入多个地市、区县及相关项目单位,做实对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污染防治相关资金等管理使用情况的重点监控工作。
一、注重多方联动,加强沟通协作。一是加强与省级主管部门联动。与广东省财政厅、生态环境厅等业务主管部门保持紧密联系,明确转移支付重点监控资金范围,定期或不定期获取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监控数据表、项目跟踪进展表,为开展重点监控工作做好充分准备。二是加强与地市财政部门的沟通。利用驻地优势,主动与广州市、中山市、汕头市、揭阳市等地财政部门取得联系,提前介入重点监控项目,动态掌握资金分配和项目实施情况。同时,督促基层财政部门深入实地了解项目进展情况,为开展现场监控工作打好基础。三是加强与具体项目单位联系。在与省、市、县相关部门充分沟通了解的基础上,实地走访具体项目实施单位,深入一线了解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认真听取项目单位反映的困难问题和相关意见建议,共同研究推进项目建设、资金执行和工作绩效。
二、注重数据分析,提高监管质效。一是明确监管重点。吃透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执行监控相关文件精神,掌握重点监控具体内容,熟悉重点监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明确重点监控资金使用范围,为开展实地调研工作奠定基础。二是强化数据分析。研究分析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监控数据表、项目跟踪进展表,动态掌握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总体情况,包括资金分配下达、存量资金盘活、实施绩效管理、地方支出责任落实和其他需要关注的内容,通过各项数据动态比对分析找准锚点,切实提升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适度延伸监管。针对中央财政支持的汕头市、揭阳市水污染防治类项目,一方面提前介入项目监管,了解实施进展情况;另一方面,考虑到污染防治类项目建设周期长,将项目监控时间向前追溯三年,主动加强与项目实施单位联系,详细了解三年以来相关污染防治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重点关注项目绩效不明显、资金支出进度慢、资金使用存疑等情况。
三、注重点面结合,突出监管重点。一是全面梳理摸排监控项目。在前期准备工作中统筹谋划,通过直达资金系统、扶贫资金系统全面排查转移支付资金总体情况,逐项深入了解中央对地市转移支付政策概况、预算规模、拨付下达、实际执行等具体情况。二是统筹实施资金审核监控。在前期全面摸排的基础上,针对系统提示存在的各类问题,列出清单逐一记录,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坚持问题导向,对资金执行进度慢、存在支付风险的地市,逐一调查核实具体原因,指导地方加快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三是突出重点深入核查监管。在实施全面核查监控的基础上,按照财政部确定的2020年重点监控项目范围,并结合广东省年度中心工作和实际情况,统筹实施“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重点对特殊转移支付资金、污染防治类资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补助资金等进行深入核查,以点带面,促进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规范管理使用。
四、注重实地调研,加强成果利用。一是深入市县座谈交流。针对水污染防治、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等重点项目,充分发挥驻地监管优势,深入地市及下辖县区,召集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座谈,全面了解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重点剖析执行中的困难问题,共同研究讨论解决方案。二是审核检查文件资料。在座谈交流的基础上,全流程审核相关支撑材料,重点关注项目推进、资金拨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专项资金的分解下达、拨付使用、绩效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核实,确保调研座谈了解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三是实地考察项目进展。深入实地走访广州市、中山市制造企业了解财政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情况,现场勘察汕头市、揭阳市印染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项目实施情况、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情况以及街镇生活污水综合治理情况等,深挖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帮助地方政府和项目单位出谋划策,力争项目建设进度与资金支出进度协调推进,确保重点项目能够达到预期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