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自然资源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明确,2020年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将重点支持“蓝色海湾”综合整治行动和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
根据这份《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通知》,2020年“蓝色海湾”综合整治行动重点支持红树林保护和修复,努力提高红树林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完整性,并统筹考虑涉及海岛及周边海域保护相关工作。同时,坚持“尊重自然、生态优先”的原则,促进海岸带区域生态、减灾协同增效,宜滩则滩、宜荒则荒,因地制宜开展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建设。
两部门强调,将对工作体制机制完善、规划合理、坚持陆海统筹和修复管控相结合、以前年度项目实施效果较好、前期工作基础扎实和资金筹集充足合理,不会形成隐性债务的地方予以优先支持。中央财政资金不得安排用于旅游设施与景观工程建设、有明确修复责任主体的项目建设、华而不实的“盆景”工程和其他中央财政资金已支持的项目。
通知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最多择优申报4个项目,计划单列市可单独参加申报,最多择优申报2个项目。2020年中央财政重点支持投资总额不低于2亿元的重大项目,具体奖补资金额度将根据项目实施规模、投资总额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
通知要求,各地应切实增强对建立项目储备库制度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建立起本省项目储备库。省级财政部门要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规定细化、完善绩效目标,各项目单位应按要求填报分年和实施期内的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按规定及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相关工作。 (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