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全村“最倒霉”的贫困户到最有名的致富能手,今年40岁的张子银从没像现在这么舒心。
张子银家住安徽省阜阳市正午镇吴寨村。3年前,他因病致贫,无法从事重体力的劳作,家里的积蓄也因治病被花光。如今,他以土地入股,变身大棚基地的小股东,并承包种植大棚,产销八仙花。股东分红和花卉销售两份稳稳的收入,让张子银靠自己的双手甩掉了贫困的帽子,成功转型为村里的致富榜样。
像张子银一样,今年又有不少贫困群众迎来了新生活。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近日表示,预计到今年年底,全国95%左右现行标准的贫困人口将实现脱贫,90%以上的贫困县将实现摘帽,再经过2020年一年的努力,中华民族千百年来的绝对贫困问题将得到历史性解决。
在脱贫攻坚、攻坚拔寨的关键阶段,财政部今年继续把脱贫攻坚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全力保障资金投入,针对薄弱环节补短板,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加大投入 突出重点
2019年,中央财政继续加大对贫困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引导有助于脱贫的农业、教育、医疗、交通、生态等转移支付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比2018年同口径增加200亿元,增长18.85%,连续4年保持200亿元的增量,地方各级财政也切实加大了扶贫投入力度。2016年以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持续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支持832个贫困县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3年整合各类涉农资金超过9000亿元。
脱贫攻坚,啃的是“硬骨头”,趟的是“深水区”,打的是“攻坚战”。
山川阻隔、地理限制,导致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鲁掌镇浪坝寨村的产业一直处于“小散弱”的尴尬境地,销售农产品十分艰难。为此,浪坝寨村转变思路发展乡村互联网电商经济,探索“党支部+合作社+电商+农户”的发展模式。如今的浪坝寨村已成为小有名气的“网红村”。“农村+电商”不仅改变着祖辈们传统的商品交易模式,也让全村人的生活方式悄然发生了改变。
贫困程度深、基础条件差、致贫原因复杂……像怒江州这样的深度贫困地区,是决定脱贫攻坚战能否打赢的关键。数据显示,目前“三区三州”还有贫困人口172万人,贫困发生率8.2%,“三区三州”以外的199个深度贫困县还有贫困人口467万人,贫困发生率5.6%。
为支持贫困地区尽快补齐脱贫攻坚短板,财政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新增”的重要指示精神,突出扶贫投入重点,在今年中央财政新增的200亿元专项扶贫资金中,有135亿元用于支持“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同时,加大对革命老区脱贫攻坚的支持力度,鼓励革命老区率先脱贫;支持东部省份扶贫改革试验区探索创新,为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积累经验。
今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继续按照因素法分配,并将巩固脱贫成效作为测算因素,资金切块下达到省,资金项目的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级。地方可结合扶贫开发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确定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
精准施策 聚焦硬任务
到2020年确保全部贫困人口实现不愁吃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是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的基本要求和核心指标。
针对一些地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财政部及时调整完善了相关政策措施,支持地方做好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工作。
在义务教育方面,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2019年将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标准统一为每生每天4元。
在基本医疗方面,中央财政主要通过医疗救助补助资金资助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对符合条件对象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给予补助。2016—2019年,中央财政下达医疗救助补助资金889.96亿元,支持各地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对困难群众难以负担的基本医疗自付费用给予补助、开展疾病应急救助、提高深度贫困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
在住房安全方面,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全国剩余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改造任务一次性全部下达,要求各地2020年6月底前全部竣工。同时,将“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的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在全国户均1.4万元的基础上每户提高0.2万元。
在饮水安全方面,“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已通过中央基建投资安排资金220亿元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在此基础上,拟于2019—2020年继续安排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资金60亿元,重点解决深度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及饮用水氟超标问题。2019年,中央财政还通过水利发展资金安排14.5亿元,首次将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
在定点扶贫工作中,财政部针对湖南平江县和云南永胜县两个定点扶贫县,发挥中央国家机关扶贫的优势,拓宽思路,精准施策。财政部党组把定点扶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定点扶贫专题会议和定点扶贫工作推进会,研究帮扶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帮助提高定点扶贫县资金使用管理水平和效益。
脱贫攻坚不仅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全社会共同的任务。为此,财政部积极运用税收优惠、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政策工具,调动企业、社会参与脱贫攻坚积极性。系统梳理支持脱贫攻坚的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和明确企业、个人用于扶贫等公益性捐赠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加强监管“好钢用在刀刃上”
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保命钱”和减贫脱贫的“助推剂”,如何管好、用好这宝贵的资金?今年,财政部加强管理,加快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建设,对扶贫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确保“好钢用在刀刃上”。
财政部充分发挥各地监管局作用,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情况核查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巡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核查等日常监管工作。聚焦深度贫困地区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组织各地监管局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核查,督促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财政部以预算编制为源头,以绩效目标为依据,以支付环节为依托,整合信息系统资源,初步建立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目前,28个省份均已完成监控平台部署,330多个地市、2900多个县(区)已上线操作使用。
为加强资金监管,财政部认真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组织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开展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核查,督促各地认真抓好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积极配合全国人大等部门对扶贫资金政策的监督。通过多措并举,扶贫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明显提升。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扶贫资金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报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各级财政部门全力推动扶贫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建立扶贫资金“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管理机制。截至2018年年底,全国28个省份共完成约11万个扶贫项目的绩效目标填报工作,涉及扶贫资金约8000多亿元。今年5月底,扶贫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基本实现扶贫项目产出和效果的可视化,为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奠定了坚实基础。
财政部出台的《财政部门财政扶贫资金违规管理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对存在以弄虚作假手段骗取、套取财政扶贫资金,或贪污、挪用财政扶贫资金等问题的相关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