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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咸宁市财政局:强化“三个理念” 做好“三篇文章” 全面提升财政投资评审质效

2019-12-21 09:42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19年12月20日 来源:湖北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9年以来,湖北省咸宁市财政局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积极谋划科学转型,将预算绩效管理与财政投资评审深度融合,通过强化改革、效率和风险三个理念,做好转型、应用、管理三篇文章,全面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一、强化改革理念,做好转型文章

  (一)拓展工作职能,绩效评审合二为一。咸宁市财政局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找准评审工作的主流业务、发展方向和工作职能,把握时机、认真研究,对财政投资评审进行了机构改革与重新定位,将投资评审科与绩效办整合为一个科室——预算绩效管理科(投资评审科),全面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和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与投资评审中心合署办公。通过整合,促进科室工作人员凝心聚力,方便统一调配,为同步推进绩效管理和投资评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转变工作方式,绩效理念贯穿全程。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咸宁市财政局把绩效贯穿到预算管理全过程。事前,对部门单位申报的项目预算和绩效目标进行同步评审,审核通过后同步批复预算和绩效目标。事中,对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运行监控管理,采用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检查部门预算单位项目实施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事后,组织部门预算单位开展绩效自评,财政进行重点评价和再评价。同时,将绩效目标评审、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当年预算调整和下年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对绩效目标申报不合理的项目暂缓资金批复,对绩效运行监控效果较差的调整当年资金安排,对绩效评价得分较低的下年不再安排同类项目。

  (三)优化工作程序,加大“放管服”力度。为了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强和创新对项目资金的监管方式、努力“放”出活力、“管”出水平、“服”出效益。对中央、省级专项资金项目(不需地方配套的)上级已评估审核的不再进行财政评审;对中央、省级专项资金项目(需地方配套资金的),重点审核地方配套资金。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专项资金(含上级专项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资金、其他政府性资金)和市属国有企业融资(政府年度投资计划项目)投资额在40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再进行财政评审。2019年上半年评审总数量、预算评审数量和其他结算评审数量分别同比减少126个、63个、74个。

  二、强化效率理念,做好应用文章

  (一)提升财政评审服务效能。一是做好本职工作,评审业务稳步推进。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评审时限,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有效缩减每个项目的评审时间,较好地发挥了评审在现代财政管理中定量基础和技术支撑作用,促进了项目单位更加重视项目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合理性、精准性。截至2019年9月份,市本级完成评审项目73个,在规定时限的基础上平均每个项目减少了近1.5天,工作效率提升近25%。评审投资金额5.68亿元,审减不合理资金0.37亿元,审减率为6.51%。二是整合中介资源,“外脑”作用得到发挥。一直以来,咸宁市十分注重发挥好各行业各领域的专家和专业技术人才作用,为财政投资评审和绩效评价工作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目前,通过整合,全市共有18个类别,311家中介机构列入市直中介机构协议服务库,实现中介资源共享和同城同质同标准。图书馆、群艺馆、非遗馆设备购置及装饰装修项目因专业性强,市财政局从专家库中抽取6名省级专家对项目进行事前评估评审,主要对方案及概算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审,剔除了项目预算申报中不合理支出。该项目送审概算金额2508.23万元,审定金额2332.80万元,审减金额175.43万元,审减率7%。三是探索标准制定,预算编制提高效能。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是部门预算管理和改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推进预算管理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的重要手段。在总结原有项目评审工作经验、学习借鉴兄弟省市成果的基础上,咸宁市评审中心会同信息中心,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反复讨论研究,征求市大数据局、经信局等多部门意见,拟定了《咸宁市市级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预算标准(试行)》,为提高预算编制规范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提供技术支撑。

  (二)强化绩效管理结果应用。一是强化目标评审结果应用。一方面,审核预算单位编报的共557个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审核不合格的退回预算单位调整修改,对绩效目标明显存在问题的项目调减资金安排1827.6万元。另一方面,2019年市财政局首次把政府投资计划项目纳入绩效管理,下发《关于要求咸宁市城区2019年政府投资计划项目申报绩效目标的通知》(咸财绩函﹝2019﹞55号)。5月底,会同局经建科对2019年度咸宁市城区政府投资计划的114个项目进行绩效目标审核,申报总金额92.7亿元,最终核定90.6亿元,审减不合理资金2.1亿元。二是强化绩效监控结果应用。9月初,市财政局成立绩效(评审)科、债务科、经建科联合工作专班,对2018—2019年度政府投资65个项目绩效运行、项目进展和一般债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并形成了专题报告向市政府报告,并在报告中建议对20个未实施、进度缓慢的项目及时调减当年资金安排3911.50万元;建议对9个进度超前的项目,调增年度资金7412.89万元。三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近期,选取2018年度涉及扶贫、招商、科技等领域的20个项目,资金额6496.68万元,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会计服务中介机构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报告结果将作为安排2020年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强化风险理念,做好管理文章

  (一)完善管理制度。咸宁市政府、市财政局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咸宁市人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财政投资评审实施办法》(咸政办发〔2018〕19号)等16个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建立了“先评审后预算、先评审后支付、先评审后招标、先评审后决策”的咸宁财政监管机制。尤其是2018年市政府出台的19号文件以政府文件形式进一步明确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职责,标志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为推进投资评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建立防控机制。根据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不同阶段风险集聚的特点,按照“主动防范、系统应对、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制定了咸宁市《投资评审科(中心)内部控制操作规程》,从制度执行、廉政、外部三个风险类别,对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报告阶段、付费阶段进行全程排查,对排查出的28个风险点逐一制定防控措施,建立了长效防控机制。

  (三)加强廉政教育。本着“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主要领导先后6次在局务会上对财政投资评审制度改革、廉政评审、中介机构管理、聘用人员待遇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邀请派驻纪检组与评审人员进行提醒座谈和交流指导;分管领导在业务上、生活上,经常与评审人员交心谈心,及时提醒防止踩“红线”和“雷区”。近期,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求绩效(评审)科对照预算绩效管理和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查找问题、梳理清单、检视整改,进一步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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