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6日 来源:财政部甘肃监管局
近日,财政部甘肃监管局科学谋划,主动作为,创新思路,坚持绩效导向,突出以评促改,推动中央基建投资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取得实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足评价准备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和财政部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部署和要求,提升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重要意义的认识。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领导任组长的评价工作小组,抽调骨干力量,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评价内容、方法、依据、时间等具体内容,提高评价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三是练好“内功”,集中组织学习研究政策文件,开展评前培训,把握评价要点,确保参评人员懂政策、熟业务、会操作。四是自评与他评同步进行,加强与省级财政、发改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采取省级自评与监管局评价同步开展,密切配合,统筹推进评价工作。
二、创新工作思路,优化评价方法
一是科学选择抽查地区及评价项目。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综合考量各市(州)资金规模、项目类别、项目进展等因素,选取有代表性项目开展现场评价,增强绩效评价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二是确保评价链条严谨完整。紧扣评价指标体系,对体系中涉及的指标内容逐项开展定量定性和综合评价分析,关注项目立项、申报、审批等重要节点,核查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情况,着重分析项目的实际产出和运行效果。三是“听、阅、看、比”确保评价质量。认真听取基层单位的项目基本情况介绍,仔细查阅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招投标、会计凭证等资料,实地查看项目实施进度和投入运行情况,比对工程进度与拨付资金进度,分析既定绩效目标完成、项目概算投资完成以及项目建成后生态环境改善等情况,环环紧扣,确保质量。四是评价工作“底稿化”。针对每一项评价指标制作工作底稿,提交被评价单位签字确认,严格做到“打分有依据,扣分有理由”,提高被评价方对结果的认可度,力求评价结果真实准确。五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实做细案头审核工作。全面梳理、分类整理相关部门上报的数据资料,逐条逐项核实分析,力求评价结果全面客观公正。
三、突出绩效导向,放大监管成效
一是通过绩效评价,加大对专项资金监管重点的跟踪监管力度,推动各类专项资金监管要求全面落实。二是注重提炼问题,通过开展评价工作,认真总结提炼被评价单位在制度建设和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意见。三是全面总结中央基建投资生态文明资金绩效评价的好经验、好做法,结合监管局就地监管优势,探索中央基建投资类专项资金监管新模式。四是创新评价方法,积极探索尝试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扩围升级。五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刚性约束,撬动、放大监管成效。推动财政部门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对绩效好的项目优先保障并给予适当奖励,对绩效一般的项目督促改进,对低效无效项目暂停拨付资金。
四、强化成果运用,提升监管效能
一是树立评价与服务并重的理念,立足全面提升预算监管成效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变单纯开展评价为以评价促整改,促进相关部门树立绩效管理理念,提升监管效能。二是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发挥绩效评价的引导作用,形成反馈、整改、提升绩效的良性循环,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健全绩效评价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及时召集有关部门反馈评价初步结论,要求相关部门及时反馈书面说明意见,对无异议问题,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结合专项转移支付日常监控,跟踪重点问题的整改落实。三是尝试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巩固评价成果。积极尝试与省级财政、发改等部门建立协作联动监管长效机制,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中央基建投资生态文明专项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四是积极总结评价成果,梳理存在问题,提出完善措施和意见建议,为财政部分配预算、完善政策提供参考依据,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