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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政:聚集百亿资金助力乡村振兴绩效提升

2019-12-16 15:46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19年12月16日 来源: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

  “务农重本,国之大纲”。浙江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高起点谋划、高站位部署、高质量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确定筹集100亿元资金,集中财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围绕一个特定目标,确保工作重点聚焦聚力

  为高水平推进乡村振兴,进一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逐步建立起以乡村振兴工作实效为导向的省对市县有效激励约束机制,浙江财政设立乡村振兴绩效提升奖补专项资金,2019—2023年共筹集100亿元,集中财力聚焦聚力党中央、国务院和浙江省委、省政府乡村振兴相关重大决策部署和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特别是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起基础性、引领性和战略性作用的领域,并充分发挥奖补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引导市县同向发力、联动发展,撬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乡村振兴。同时,出台《乡村振兴绩效提升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突出重点、强化引导、注重绩效、公开透明”为原则,突出财为政服务理念和绩效管理的理念,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采用两种分配方式,确保奖补资金用准用好

  (一)实施“因素法”分配。主要按照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结果、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推进实施情况、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等因素进行资金分配,由省内各地结合实际统筹安排使用。比如,浙江省委、省政府发文表彰有关乡村振兴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以及获得省级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优秀的市、县(市、区),可获奖补1000—2000万元;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推进实施情况优秀的市县,经评定后可获奖补1000万元。

  (二)实施“竞争性”分配。主要是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过公开材料申报、现场陈述的方式竞争立项,奖补资金支持市、县(市、区)集中财力推进乡村振兴重点或难点工作,促进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因地制宜在农业农村应用和转化,激发乡村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内在活力,发挥示范引领作为,为全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探索路子,创新机制,提供经验和借鉴。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今年全省共有43个市、县(市、区)申报了项目,近期将择优确定部分市、县(市、区)开展示范建设。

  三、突出三大重点任务,确保支持对象提质提效

  2019年首批竞争性分配奖补资金将安排每县3000—5000万元,对示范项目进展顺利、成效明显的地方,第二年度将继续安排奖补资金予以支持。通过机制创新、数字赋能,帮助其探索具有浙江特色的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之路,助力乡村振兴提质提效。

  (一)推动乡村智慧化发展。加快推进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运用,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设施装备与种植业、种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加工业全面深度融合应用。培育一批规模较大的数字设施栽培、畜禽饲养、水产养殖、种子繁育等示范基地,推进生产环境、生产过程、质量安全、生态保护等环节数字化技术应用,着力提升乡村产业发展层次和水平。

  (二)推动农业绿色发展。通过数字技术应用,整体构建体系、系统搭建平台、创新优化政策和农业生产过程数字化等途径,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检测和追溯体系。整县制落实农药实名制、化肥定额制“两制”改革,探索开展土地墒情、农业面源污染等乡村生态系统监测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农业生产过程和农业投入品使用,推广应用绿色种养、绿色捕捞等技术模式,着力推动农业提质增效。

  (三)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连片成线打造特色优势乡村产业,大力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深化电子商务进村示范,推进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发展,建立城乡互惠、稳定匹配的产供销关系,促进中高端农产品网络销售大幅提升。实施“两进两回”行动,创新联农带农激励方式,探索基于人工智能、互联网、大数据的产业模式,为乡村产业发展培育新动能、打造新平台。充分利用乡村闲置农房、田园、山地资源等,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创意农业、订单农业等,以数字化催生乡村新产业新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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