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信息 > 会计资讯 > 正文

五部门发布《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

2019-09-01 14:51     来源:中国会计网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财政部、税务总局、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财政部税务总局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81号),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实施办法》共有33条,明确了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减免税、纳税申报等问题。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 www.canet.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