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国多个省份已经明确下发通知:会计人员需进行信息采集。如果未进行信息采集,或将不可参加继续教育、不可办理中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请各位会计同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采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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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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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采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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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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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 | 4月15日-6月15日 | 查看详情 |
云南 | 5月8日-6月20日 | 查看详情 |
上海 | 4月开始 | 查看详情 |
海南 | 4月30日截止 | 查看详情 |
宁夏 | 3月11日-4月30日 | 查看详情 |
江西 | 4月30日截止 | 查看详情 |
陕西 | 4月20日-6月30日 | 查看详情 |
吉林 | 延期 | 查看详情 |
天津 | 3月15日截止 | 查看详情 |
重庆 | 2月20日-4月20日 | 查看详情 |
湖南 | 3月6日-4月30日 | 查看详情 |
广东 | 2月1日起 | 查看详情 |
山东 | 4月20日-6月30日 | 查看详情 |
黑龙江 | 无截止时间 | 查看详情 |
安徽 | 4月10日起 | 查看详情 |
福建 | 4月30日前后仍均可进行采集。 | 查看详情 |
内蒙古 | 延期至6月30日 | 查看详情 |
江苏 | 4月30日开始 | 查看详情 |
西藏 | 2020年12月31日前 | 查看详情 |
河北 | 4月15日-6月15日 | 查看详情 |
辽宁 | 4月15日-6月15日 | 查看详情 |
新疆 | 延期至5月15日 | 查看详情 |
四川 | 集中采集阶段为5月13日-6月25日 | 查看详情 |
山西 | 延期至6月30日 | 查看详情 |
甘肃 | 4月15日-9月30日 | 查看详情 |
北京 | 采集中 | 查看详情 |
浙江 | 采集中 | 查看详情 |
深圳 | 4月24日开始 | 查看详情 |
会计信息采集范围:
具有本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的人员;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本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信息采集流程:
(一)个人申请
(二)财政部门审核
信息采集准备材料(供参考):
1. 个人证件照、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像素、规格、大小等按要求上传)。
2. 全日制(非全日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3. 专业技术(最高)资格证书。
4. 从事会计工作在职单位证明(单位需盖章)。
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
6. 当地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具体请关注各地财政局官网或者中华会计网校高级会计职称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