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信息 > 税务资讯 > 正文

两部门提高机电文化等产品出口退税率

2018-09-10 09:27     来源:中国会计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提高机电文化等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自2018年9月15日起执行。
 
  公告称,为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对机电、文化等产品提高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将多元件集成电路、非电磁干扰滤波器、书籍、报纸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6%。将竹刻、木扇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将玄武岩纤维及其制品、安全别针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9%。提高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见附件。
 
  通知所列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附件:提高出口退税率的产品清单.xlsx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 www.canet.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