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发布《关于做好选拔2018年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对象工作的通知》,2018年拟新选拔200名高端人才培养对象。
通知称,为加强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税务师行业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就做好2018年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发布有关工作通知。
通知明确,2018年拟新选拔200名高端人才培养对象,选拔基本条件:政治素质高,勤奋好学,爱岗敬业,本职工作业绩突出,具有培养潜力;具有开拓创新意识、组织协调能力、实践工作能力、分析研究能力;在税务师事务所执业,具有注册税务师(含税务师)职业资格;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在55周岁以下。
符合基本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优先选拔:近3年工作成绩优异受到省(市)级以上表彰;近3年在省(市)级以上各类业务竞赛中获奖励;在省级以上核心期刊发表过与业务有关的学术论文;参与中税协业务课题研究,并取得研究成果;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认定的特级、一级注册税务师;同时具有注册会计师、律师或资产评估师资格。
6月10日前,申请人员填写《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对象选拔申报表》(附件1),税务师事务所填写推荐意见且盖章后,提交地方税协初审。6月20日前,地方税协依据选拔条件完成材料初审工作。凡符合条件的培训对象,按分配名额的1.2倍优先排序,报中税协教育培训部。7月10日前,中税协组织专家审定,确定2018年度培养对象人员名单,并在中税协网站公示。
培养周期为两年,第一年侧重于高端业务知识提高,在中税协扬州培训基地集中面授培训10天;第二年侧重于综合能力提升,在中税协扬州培训基地集中面授培训6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