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法定监督职责,上海专员办积极作为,发挥纠错作用,执法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重党建、强核心,始终将执法监督摆在重要位置
一是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将业务培训和党性锤炼相结合,始终将党的组织纪律、廉政纪律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牢固树立每位执法监督成员的依法行政和廉洁自律意识;针对混编开展执法监督工作的实际,认真落实临时党支部制度,通过集中交流、组织关怀、督促教育等方式,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全力保障执法监督。全办统一归口执法监督工作,制定工作指引,从程序上保障执法监督开展合法合规;每次专项监督工作均组织抽调办内精锐力量,由办领导担任组长,全程参与并及时给予指导意见,从组织上保障执法监督始终围绕重点目标有序推进。
二、讲方法、聚合力,专项执法监督精准到位
一是注重前期工作,做到有的放矢。从外部信息入手,搜集被检查单位自身及所处行业近期新闻热点,分析近两年企业最新动向,掌握会计信息偏好动机;从审计底稿入手,了解企业组织架构、经营模式及核算方式,分析预判可能存在问题的领域。二是注重信息比对,巧用监督方法。通过分析近三年相同科目数据的增减变化,有重点延伸异常项目;通过对单位内部、对外披露及第三方间的信息对比,多角度验证会计事项真实性;通过比较以往年度各类监管机构的检查结论,严惩屡教不改行为。三是注重内联外合,发挥协同效应。对内,监督小组间分头并进,集体研究讨论发现的重大问题,不断修正监督方向;对外,注重与地方部门协同,通过向地方政府呈报通报函等形式,引起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重视,倚重地方政府的号召作用,实施有效的协同监管。四是注重过程沟通,严防监督风险。坚持组内集中交流,定期汇报各组专项监督进展;高度重视与被查单位的交流,力求做到证据完整、事实清楚,让对方信服;重大问题和政策困惑向财政部专项汇报,准确把握问题方向。
三、高站位、深调研,服务大局建言献策
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密结合财政中心工作,开展深层次调研。一是探讨预算管理制度问题。围绕《预算法》落实、预算管理制度和财政职能定位,对特定部门的财务预算管理方式进行国际比较研究,结合我国国情提出政策建议。二是聚焦财税政策执行情况。分析“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等宏观政策对企业实际经营的具体成效,查找政策执行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推动政策效果得到充分激发。三是评估新业态发展现状。借助对新业态开展执法监督的契机,更多更深入地分析新问题、新情况,梳理新业态下财政、税收、会计管理方面的制度是否存在漏洞或者不适应市场发展的地方,为完善制度出谋划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