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气象局印发《气象部门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适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需要,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推动《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以下简称《政府会计制度》)贯彻落实。
《意见》指出,各级气象部门要将贯彻落实《政府会计制度》作为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为实现“统一气象部门会计标准、夯实气象部门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编制权责发生制财务报告、全面反映运行成本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核算基础”的目标创造良好条件;要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加强会计核算与部门预决算管理、资产管理等政策的协调,扎实做好会计科目的新旧转换、会计信息系统升级配合等工作,确保《政府会计制度》落实到位;要抓住时机,全面提升气象部门会计核算和管理水平,系统掌握其内容和规定,深入理解与现行制度相比的重大变化与创新,切实增强依法管理会计工作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