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通告(第十七号)》(以下简称《检查通告》),公布2017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2017年,各省级注协按有关规定对存在问题的98家事务所和210名注册会计师实施了行业惩戒。
《检查通告》指出,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会协〔2011〕39号)和《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会协〔2017〕23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各省级注协)组织实施并完成了2017年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
2017年,各省级注协共组织检查人员773名,检查事务所1262家,抽查业务项目9925个,其中,财务报表审计业务项目8149个,验资业务项目911个,其他专项审计业务项目865个。
在被检查事务所的选取上,各省级注协以周期性检查为基础,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将业务规模及社会影响较大的事务所,发生重大合并、分立、重组或新批准设立的事务所,涉嫌不正当低价竞争或承接业务数量与事务所人力资源、规模明显不匹配的事务所,在以往年度检查中发现执业质量较差或受到监管机构处罚及收到投诉举报较多的事务所,与境外事务所和国内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合作项目较多的事务所作为检查重点。部分省级注协还将其他监管机构转交处理的事务所作为检查重点,并对上年度被惩戒事务所进行复查。
在被检查业务项目的选取上,各省级注协根据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的初步评估及业务特点,聚焦高风险项目和重点风险领域。此外,部分省级注协在检查中还关注了事务所内部收费管理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对涉嫌不正当低价竞争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从检查总体情况看,多数事务所针对第一轮检查中需要整改或改进的问题,完善了相关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风险防范意识有所提升,执业行为有所规范。
检查也发现,部分中小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设计不适当或未得到有效执行。在业务执行过程中,一些中小事务所未认真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理念,未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态度,存在对重大的交易、账户余额及列报实施的审计程序实施不到位,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够充分、适当,审计证据不能有效支持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审计报告格式不规范等问题。
2017年,各省级注协按有关规定对存在问题的98家事务所和210名注册会计师实施了行业惩戒。其中,给予23家事务所和41名注册会计师公开谴责;给予49家事务所和86名注册会计师通报批评;给予26家事务所和83名注册会计师训诫。
2018年,各级注协将巩固拓展行业质量提升成果,深入开展“质量提升年”主题活动,围绕“重质量、防风险”对行业提出的新要求,创新推进业务监管工作,完善行业业务监管工作机制和制度,深入实施执业质量检查制度改革方案,强化执业质量检查,加大对违规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惩戒力度,促进行业进一步提高执业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