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近日出台《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财税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将连续3年通过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加大收费清理和降费力度、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支持多渠道融资等30条政策,努力破解陕西实体经济发展中遇到的瓶颈制约,全方位支持陕西省实体经济发展。30条财税政策共涉及中央和省财政资金63亿元、减免税费350亿元。
陕西省财政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刘红春介绍,此举旨在着力解决陕西省实体经济发展中遇到的研发创新投入不足、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较少、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对于支持陕西实体经济发展,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增强发展后劲,助力追赶超越具有重要意义。
一、在继续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方面:将增值税四档税率简并为三档,积极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适用15%的税率;研发费用按照50%加计扣除,科技型提高到75%;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的范围,年应纳税所得额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按月纳税延长为按季。对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新设企业、新建的特色产业小镇,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现行标准降低一个等级,房产税减除比例由20%提高到30%,按房产原值的70%征收。
二、在加大收费清理和降费力度方面:从2018年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取消停征计量收费、环境监测服务费等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从7月1日起,降低两项政府性基金和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再次清理省级涉企收费,确保2018年底实现省级涉企“零收费”。降低陕西省部分基金和收费标准,将载货类车辆3年内通行费标准下调9%;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下调20%;水利建设基金减按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的0.6‰征收,其中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减按0.4‰征收;全省各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统一下调15%。
三、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落实工业稳增长各项政策,对重大技改、新产业培育、示范项目给予支持;对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按财政贡献增量由省、市、县分别给予适当奖补;对列入国家军民融合计划的重大项目,省配套最高1000万元;对民口企业承担的军品科研、出口项目给予补贴;发挥省级县域经济发展等专项资金作用,支持县域产业聚集发展等。
四、在支持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方面:通过陕西科技重大专项,对遴选的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方面给予支持。对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给予无偿支持。对就地转化的重大科技成果实施双向补助;对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国家自然科学奖,并在陕西落地转化的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资助。实施人才激励政策,扩大“百人计划”实施范围,实施“三秦工匠计划”等。
《意见》要求,支持多渠道融资,对在主板上市及再融资、“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继续给予奖励;对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给予100万元前期费用补助。省财政每年出资3亿元,设立陕西融资担保发展资金。对列为省级示范并规范实施的PPP项目,根据投资额给予奖励;对省内规范落地的项目,根据投资额分别给予补助等。
据陕西石羊集团财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初步核算,参照新出台的30条财税措施,集团下属的6家工厂都符合减税降费的条件。集团财务总监表示,公司准备将减免的资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公司技改,努力使企业的规模、效益、利润有大幅增加。
刘红春介绍,30条政策内容实、力度大、全覆盖、可操作,突出了重点,又体现了政策的普惠性。专项资金的扶持政策有针对小微企业、中型企业的,也有针对大型企业的;对企业发展的每个阶段都有相应的支持政策,既包括初创期和成长期,也包括成熟期;每条政策都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落实单位,不仅告诉企业能享受什么,有哪些扶持政策,也明确了谁来落实实施,谁来负责,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将真正为企业减负强身,给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