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会计法》关于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行政审批的要求,我们起草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研究与讨论,提出宝贵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公众可在2018年3月2日之前,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网址是:http://www.mof.gov.cn),通过网站首页右下角的“财政法规意见征集信息管理系统”提出意见。
2.登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网址是: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财政部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