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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湖南监管局:深入开展基层财政运行评估 助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4-04-11 15:07     来源:中国会计网     

 基层财政运行监管是财政部各地监管局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能,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也是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的重要一环。为切实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湖南监管局充分发挥就地就近优势,深入开展地方财政运行分析评估和监测工作,更好履行属地监管职能。

  一、建章立制“强基础”。立足实际,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财政部党组工作要求,始终将基层财政运行分析评估和监测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将基层“三保”摆在财政工作的最优先位置,准确把握文件要求和分析评估重点,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提升财政运行分析评估工作水平。一是建立分析评估工作制度。结合属地实际制定《财政部湖南监管局地方财政运行分析评估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和主要分析方法,提供了全流程的工作操作指引和具体要求,为分析评估工作开展提供操作指引和基本遵循。二是建立“点”“面”结合的常态化调研核查机制。将监管重心进一步下沉,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按照季度和年度分别不少于5个和20个市县的要求开展常态化实地核查和调研,充分掌握第一手信息,并对有代表性的市县开展“解剖麻雀”式调研。在此基础上,对湖南省财政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既对全省总体情况全面掌握,又对个性问题有所研判,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招”。三是开发上线地方财政运行监控系统。实现对全省财政运行数据的归集整理、智能检索、多维分析、自动预警及报告生成等功能,自建包含40多条预警规则的“转移支付资金预警规则库”,对一体化系统导出数据中存在的疑点自动提示,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提升了监管精准度。 

  二、贯通协同“增合力”。一方面,强化纵向联动。对上,加强对部内司局的情况汇报;对下,动态调整地方财政运行“重点关注县名单”,及时收集地方财政运行数据和有关情况,并通过“送政策送服务到基层”活动开展政策宣讲和辅导,督促地方时刻绷紧做好基层财政运行工作的弦。另一方面,强化横向协同。对内,不断加强内部监管业务统筹和信息共享。通过强化处室间协作,提高基层财政运行监管与其他业务的关联性、系统性、协同性,推动各项财政监管业务信息共享、成果共用、监管融合。对外,强化“1+2+N”多部门协同协作。与湖南省财政厅和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签署合作备忘录,不断完善定期会商机制和数据信息交换机制,在此基础上,通过交流月度税收和国库运行信息、开展中央重大财税政策联合调研、共享财税经济方面的研究成果等,进一步加强与湖南省税务局、长沙海关等相关部门的财税信息共享机制、财政经济联合调研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财政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推动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的贯通协调,并建立常态化的沟通机制,确保地方财政健康稳定运行。 

  三、科技赋能“建体系”。依托自建的地方财政运行监控系统,通过构建财政数据收集、深度分析评估、异常情况核实、监管信息反馈的全流程工作链条,探索出“日常监控”——“分析研判”——“预警提示”——“督促整改”的闭环监管模式,进一步规范财政收支行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日常监控”。通过地方财政运行监测系统动态跟踪掌握全省14个市州和122个县(市、区)财政运行情况,对省、市、县三级财政运行基本信息进行监测,全面及时把握运行趋势。二是“分析研判”。结合属地实情和基层财政运行分析评估指标得分情况,不断加强对县市区财政运行情况的分析研判,强化过程纠偏,并对县市区实行分类监管。三是“预警提示”。对分析评估发现的异常情况,通过“函询”“电询”及时了解相关地区情况,适时赴实地向财政、税务部门和相关企业等进行核实和调研。近两年,我局已“函询”“电询”地方财政部门数十次,结合工作开展前往全省14个市州近30个县(市、区)开展现场核实和调研,为及时掌握地方财政运行实际情况提供了重要支撑。四是“督促整改”。对地方财政部门经核实存在的问题,通过下发监管提示函督促整改,必要时开展约谈和全省通报。同时,将“三保”作为常态化财会监督的重要内容,切实让财经纪律“长牙带电”,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确保属地财政平稳运行。 

  四、立体画像“严监控”。结合属地实情,建立完善基层财政运行分析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基层财政“立体画像”,并对县区实行分类监管。一是通过财政运行指标体系开展“立体画像”。从财政整体情况、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国库管理等5个维度,设置5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16个三级指标,构建了基层财政运行分析指标体系。通过量化指标对各地区进行评分,将5个维度的指标形成量化结果,客观反映各地区财政经济发展质量,形成各地区“立体画像”。二是突出基层财政运行“重点画像”。选取部分地区开展“重点画像”,并通过预警、提示、现场核实等方式督促地方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基层财政管理。三是开展基层财政运行“全面画像”。结合湖南省实际,针对基层财政经济运行相关情况,综合量化指标结果,按“一县一档,一市一册,一省一卷”对“立体画像”结果进行整合,制作全省《财政运行“立体画像”情况》。整合湖南省各地“立体画像”数据分析结果和动态监控情况,综合分析湖南省财政运行整体情况,对湖南省整体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对分析评估和监管发现的地方财政运行新情况或问题,通过政务信息、专题材料、调研报告等形式向财政部和湖南省委、省政府报告,相关调研材料多次获得部、省领导批示,进一步提升基层财政运行监管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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