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得税计税毛利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促进我省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平稳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等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得税计税毛利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2年2月28日前,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网站的“意见征集”栏目提出反馈意见。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022年1月27日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得税计税毛利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全省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公告如下:
一、湖南省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调整为:
(一)开发项目位于长沙市的,计税毛利率为15%;
(二)开发项目位于全省其他地区的,计税毛利率为10%;
(三)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计税毛利率为3%。
二、本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湖南省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计税毛利率的公告》(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02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