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证书已运抵我省。现将申领证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证人员
此次领证人员系参加我省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通过考后资格审查且信息无误的人员。部分人员因报考信息填报错误,证书暂未印制(这部分人员暂时无法登录系统申领证书)。
二、领证时间
2021年10月22日起开放网上申领证书入口。
三、领证流程
采取“先网上申请、后领取证书”流程。领证人员必须于10月22日以后,先在网上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方可领证。
(一)网上申请
领证人员登录湖南省财政厅官网会计管理专栏(http://czt.hunan.gov.cn/ztzl/kjxxw/),点击“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领”进入“湖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输入本人证件号码、密码登录系统(首次登录本平台用户请先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择领证方式后,保存提交。
(二)领取证书
证书领取有以下两种方式:
1.EMS邮寄方式。鉴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为避免人员聚集,减少直接接触,建议广大领证人员尽量采取EMS邮寄方式取得证书。
如领证人员选择由EMS方式邮寄证书,系统将跳转到EMS邮寄系统,领证人员按要求填写邮寄信息并支付邮资后﹝每证每单20元,由邮政公司收取,咨询热线:18774080782(章经理,8:)﹞。邮政公司在确认信息无误后,通过EMS将证书送达指定地点和收件人,申请人关注EMS官微公众号“ems-cnpl”可及时接收邮件状态通知。
2.现场领取方式。领证人员提交网上申请后,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衡阳市财政局(317室)领取证书。因整理、运送证书需耗用时间,具体领取时间预计不早于2021年11月22日。
领证人员到现场领取证书的,应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管理部门的指引,采取必要的自我安全防护措施,避免人员集聚。
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前往领取证书的,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代理人代他人领取证书,必须同时携带代理人和被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衡阳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