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资格审核:
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报考人员报考前自我资格初审、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公布后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复查制和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资料和所填报的信息需承诺真实有效,所有文档、提供或上传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何时,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追责,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记入当事人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
(一)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务必全面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学历、资历等),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能报名,必须诚信报名、诚信参考。
(二)资格复审
1.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省会计考办将及时通过湖南省财政厅网站发布中级资格考试资格复审通知。资格复审须再次核对报考人员学历、资历等相关条件。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交复审相关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相应考试成绩、不发确认文件、不予发证。
2.2020、2021年两年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和2021年一次性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的报考人员,需在2021年进行资格复审。因有特殊原因、未在各市州会计考办指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可在2022年度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复审时补办一次资格复审。届时仍不补办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省会计考办清理相关数据,不再予资格复审及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