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8日 来源:湖南省财政厅办公室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是决胜脱贫攻坚、推动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对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有关部署要求,湖南省张家界市财政局认真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推进”计划,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保障。
一、明晰发展思路
张家界市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实践,明晰发展思路,制定了“百村示范、千村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计划,建立了“领导干部包村、部门帮村、乡镇抓村”的工作机制,通过发展资源经济、文旅经济、合作经济、物业经济等多种业态,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灵活、管理有效、运行稳健的集体经济发展体系,积极探索村企合作、股份经营、强村联弱村等模式,精心培育一批重点产业和龙头企业,持续增强贫困村造血功能和后盾支持。鼓励将各类扶持资金转化为土地使用权、设备、厂房、商铺、房屋等固定资产实施参股,用足用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控制投资风险,确保保值增值。建立基于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的收益分配机制,集体成员按股权分红,并健全经营管理与监督分离的制衡约束机制。
二、加大财政投入
张家界市财政局按照“百村示范、千村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计划的要求,从2020年开始,3年内市级财政每年整合500万元以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为新增19个示范村每年安排30万元以上项目资金支持。通过一次性奖补、贴息等方式,支持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发展。
三、落实倾斜政策
抓住党中央和湖南省委连续四年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大机遇,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把产业政策、土地政策、金融政策、保险政策、技术政策、创业政策等向示范村倾斜。支持组建专业人才队伍、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积极为农产品加工生产龙头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充分利用自然、文化和生态资源,发展民俗景点、文化客栈、乡村旅游、生态农业等新业态。在统筹财政涉农项目资金的基础上,积极对接涉农项目资金,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政策、项目支持,推动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四、建立激励机制
实行严格考核考评制度,张家界市委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纳入区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和区县、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村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的重要内容,要求区县把发展村集体经济工作纳入对乡镇绩效考核范围。建立村级集体经济经营管理绩效与村干部报酬挂钩制度,对兼任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的村“两委”成员及其他领取财政报酬的专干经县乡审批后,按照不超过当年集体经济净利润的20%给予奖励,对工作成效明显的乡镇、村居及有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村级集体经济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得力、造成资金项目流失的乡镇、村两级党组织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