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印发的《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制定了《湖南省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现予印发。
附件:湖南省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湖南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2020年3月25日
附件:
湖南省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和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印发的《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现将湖南省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 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 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3、已经取得全科合格者。
二、报名程序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cpaexam.cicpa.org.cn,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或者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报名分为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资格审核和交费三个环节。
(一)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应当于2020年4月1-30日(每天8:00-20:00,4月4-6日清明节假期除外),点击进入网报系统,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首次报名人员一定要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近1年的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2-20K,178像素×220像素)。上传的照片将作为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书照片,若照片审核不通过,则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老考生以往年度已审核通过的非白底照片无需更换,可正常参加考试。非首次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如发生变动,应当重新填写。
无法上传照片的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期间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报名所在地市州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市州注协)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采集。
符合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条件,但不能进行报名的人员,可向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省注协)查询办理,查询电话:0731-85165265。
(二)资格审核
1. 首次报名人员的学历信息认证,原则上由网报系统根据身份证件信息链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持国(境)外学历的报名人员(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填报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省注协或市州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的学历信息认证,将由中注协于8月14日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
持国(境)外学历且交费成功的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应当于8月3-14日(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补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省注协或市州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持军校学历报名且交费成功的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应于2020年8月13日(正常上班时间) 携带本人签名的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件和军校毕业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报名所在地市州注协进行学历现场审核。
2. 持非居民身份证(如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者以军校毕业学历、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同时拥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的请用学历报名)作为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人员,或者网报系统无法认证学历的首次报名人员,应当按要求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由省注协、市州注协通过网报系统后台进行审核。
3. 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三)交费
1. 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以及无需进行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通过网上支付交纳考试报名费。交费完成视为报名程序完成。
2.持非居民身份证(如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者以军校毕业学历、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人员,或者网报系统无法认证学历的首次报名人员,在通过网络资格审核后,再通过网上支付交纳考试报名费。
3. 按省财政厅确定的收费标准,专业阶段考试每科报名费70元,综合阶段考试报名费164元。
4. 交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20:00。交费手续完成后,所报考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更改,且报名费不予退还。
5、报名人员实际已支付报名费,因网络拥堵造成网报系统显示未支付等情况,请勿重复支付,及时查询银行扣款信息,保留扣款有效凭证,与报名所在地市州注协联系处理。
6. 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完成交费手续后,可在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于2020年8月17日后登录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
7. 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所在地市州注协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凭交费确认表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发票,逾期发票上缴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