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湖南考区考试公告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现将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湖南考区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考试时间、级别和科目
中级资格考试于2020年9月5日-7日分三个批次举行。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实行无纸化考试。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9月5日至7日 |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
13:30-16:00 财务管理 | |
18:00-20:00 经济法 |
高级资格考试于2020年9月6日(星期日)举行。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8:30-12:00,实行无纸化开卷考试。
报考人员在报考市州参加考试。
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0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
(二)注意事项
1.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符合报考条件且经考后资格复审合格,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
2.2020年参加全国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自行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可参加我省2021-2023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达到我省合格标准的人员,自行在湖南省财政厅网站下载打印我省成绩合格证,仅可参加我省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报考高级资格考试的为拟申报参评高级会计师职称人员。
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中发〔2006〕9号)的有关规定,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得参加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报考人员报考前自行掌握把关。
(四)注意事项
1.本通知所述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取得函授、自考等成人类非全日制后续学历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4日。
2.本通知所述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但不包括其全日制学历在校学习和实习时间,计算时间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研究生(提供就业社保证明),学习期间计算工作年限。非在职人员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不计算工作年限。
三、考试报名
报考人员需提前登录湖南会计信息网,进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且审核通过后方可报考。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信息采集项目,准确填写,并对所采集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影响正常报名。
报考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我省范围内的在职在岗人员,在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市州)报名、参加考试。我省范围内的其他人员,在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市州)报名、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以下途径报名缴费〔2020年3月10日-20日(11天)和3月30日,共12天〕。
(一)手机端报考。为方便报考人员,降低人员集聚风险,报考人员可在手机上关注“湖南财政”微信公众号,进入“政务服务”-“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报名缴费。
(二)电脑端报考。登录湖南会计信息网报名缴费。
报考人员应准确填写本人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出生年月、联系方式,应反复核对无误后提交。
报考以网上报名为主。有以下特殊情况的,可联系各市州会计考办进行现场报名:
1.报名时不具备规定学历(大专及以上非全日制学历)、但确认能在2020年9月4日前取得的人员;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报考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
3.其他需要进行现场报名的人员。
报考人员须在2020年8月20日-9月4日内登录湖南省财政厅网站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将不能参加考试,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