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湖南考区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9〕6号),现将我省2020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国家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学历)毕业及以上学历﹝须在2020年5月9日(不含)前取得﹞。
二、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考试时长为1.5小时)和《初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长为2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分别计算考试成绩。报考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考试采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20年度初级会计职称资格考试大纲。
考试于2020年5月9日开始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以考生准考证上的时间和批次为准。
三、报考安排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其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现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现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学习的,在其现学籍所在地报名。报考人员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学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均不在我省范围内的,不能在我省报名考试。
报考人员需首先在湖南会计信息网上填报个人信息,然后登陆报考系统报名。
报考人员必须在考前15天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在报考所在地参加考试。
四、考后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认及证书颁发
考试合格标准和成绩发布后,成绩合格人员在考试所在地参加考后资格审查。
考后集中资格审查查出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成绩,不予退还考试费用。违反相关规定的,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理。
资格审查结束后,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改)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发文确认本地区考试合格且通过考后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市州财政部门负责颁发资格证书。
五、考务日程安排
(一)2019年10月18日前,各市州会计考办公布本地区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法等相关事项。
(二)2019年11月20日至30日,我省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开通,其中缴费顺延至12月5日。
(三)2020年5月7日前,各市州会计考办完成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工作。
(四)2020年5月8日前,各市州会计考办完成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考试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
(五)2020年5月9日开始组织考试。
(六)2020年5月31日前,公布考试成绩。
为使广大考生知晓相关政策,将向社会发布《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湖南考区考试公告》(附件)。各市州会计考办要提高服务意识,认真细致做好各环节考务工作,确保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工作顺利平稳完成。
附件: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湖南考区考试公告
湖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