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关于不动产交易退税[费]事项办理工作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关于不动产交易退税[费]事项办理工作答疑
为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和《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湘财税〔2019〕第2号)等文件精神,我局拟对于2019年1月至2月期间办理不动产登记而未享受减税降费相关优惠的纳税人予以退税(费)。
我们将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陆续通过短信告知相关纳税人应享受的政策和应退税(费)额,提醒纳税人核对相关信息,并按照退库事项办理的有关流程和规定将应退税(费)额依次退还到纳税人的缴税账户。纳税人如需了解不动产交易退税(费)工作相关情况,可就近前往各办税服务厅或拨打12366进行咨询。如现场无法答复,工作人员记录问题并留下纳税人联系方式,3个工作日内给予反馈。
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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