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会〔2018〕5号)要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自2018年起,我省取消《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同时,考虑到报名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只需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因此,不再对该考试合格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改为更加注重报考人员考前承诺和强化对考后情况公示的监督检查。现将株洲考区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19年6月19日至6月28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进行举报。
受理举报单位:株洲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办公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116号市人社局1号楼101室,电话:0731-28681072)。
附件:2019年度株洲市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公示名单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