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财政局,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加强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监管,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以下简称97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就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报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备范围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在我省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分所。
二、报备方式和时间
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报备实行网上报备。报备地址为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acc.mof.gov.cn),报备时间为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在此时间内及时登录,过时网上报备功能将自动关闭。
三、报备内容
(一)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备内容
1、对本次报备情况的简要说明(含对报备内容真实性、完整性的承诺);
2、持续符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条件相关信息;
3、2018年度经营情况;
4、会计师事务所国际业务等开展情况及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情况;
5、会计师事务所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的,还应当提交保单复印件(保险期间应当涵盖2018年1月1日至报备日,以扫描件形式上传)。
(二)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年度报备内容
1、对本次报备情况的简要说明(含对报备内容真实性、完整性的承诺);
2、持续符合分所执业许可条件相关信息;
3、2018年度经营情况。
四、相关要求
(一)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应当按照本通知要求,配备专门工作团队,按时、保质、保量地做好2018年度报备工作。登录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后按系统规定格式填写报备内容,报备情况简要说明应当由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签章,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报备情况简要说明和保单复印件按系统提示进行上传;应做到相关信息完整,各附表之间的勾稽关系准确无误,确保上年度审计业务收入、出具审计(鉴证)报告数量与业务报备相关数据相符。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应当对报备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确保本所实际情况与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上信息、市场监管登记信息保持一致。
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名称、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合伙人(股东)、经营场所、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资本、分所负责人等发生变更的,需在提交年度报备材料之前办理好相关变更备案事项(变更备案详细程序和要求可查阅“湖南会计信息”网(acc.hnczt.gov.cn)—“会计师事务所管理”专栏—《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变更备案和执业许可注销服务指南》),变更备案事项完成后再进行年度报备。
(二)各市州财政局应当及时梳理掌握本辖区内会计师事务所(分所)信息,负责将报备工作通知及时发送给本辖区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利用各种渠道和方式督促本辖区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年度报备工作。同时,要对本地区内“有照无证”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盘查,将盘查结果于2019年6月5日前报省财政厅会计处。
(三)省财政厅将通过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对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网上报备信息进行认真核查,一旦发现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报备信息有误或不完整,将予以退回,经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对报备信息进行修改后再次审核,确认无误后予以通过。
对未按规定及时、完整报备相关材料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省财政厅将责令限期补报,约谈首席合伙人或主任会计师(分所负责人),并视补交报备材料和约谈情况组织核查;对报备信息与实际信息、市场监管登记信息不一致的,省财政厅将责令限期改正;对持续符合执业许可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省财政厅将及时予以公告;对未持续符合执业许可条件的,省财政厅将按照97号令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有照无证”会计师事务所将依法责令整改。
(四)加强联系,促进沟通。为做好我省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日常监管工作,促进沟通交流,我厅建立了“湖南会计师事务所管理”QQ群(群号:302058380),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指定专人负责年度报备及日常变更工作,并以实名加入本QQ群,群成员请按要求修改群内名称(统一格式为:“事务所字号”+“联络人姓名”),若因工作变动,需要更换联络人的,应及时申请调换。
(五) 报备期间,报备业务联系人请保持通讯方式畅通。不得在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上传、处理、传输标注密级的文件资料。
联系人:湖南省财政厅会计处 王国玺 王哓萌
联系电话:0731-85165157、0731-85165714
邮箱:hnkjc1211@163.com
技术支持电话:010-68553117
通讯地址:长沙市城南西路1号,410015。
湖南省财政厅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