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对省第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第026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切实落实养老托育机构税费优惠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省税务系统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养老托育机构发展。一是落实落细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6号)等一系列支持养老服务业的税费优惠政策以及赡养老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普惠性优惠政策,切实减轻养老托育机构税费负担。二是优化纳税宣传服务。为帮助养老托育机构及时知晓、全面掌握、准确适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税务机关实行重大税费优惠政策“一政一讲、一措一谈”,通过纳税人讲堂、面对面辅导等多种方式,对纳税人、缴费人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回应,增强税费政策和征管制度解读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在电子税务局中细化企业标签、政策标签,精准筛选符合优惠政策享受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实现及时精准推送,确保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应享快享。三是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度。办税服务厅设专区专窗,推进“新办纳税人套餐服务”。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一张网”平台效应,159项税费业务融入“一网通办”。“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事项扩大到228项,基本实现企业税费网上办、个人税费掌上办,大大提升了市场主体办税缴费便利度。
下一步,全省税务系统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好大规模、阶段性、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加大税费宣传力度,简化办税环节、简便操作流程、精简报送资料,积极推广首违不罚,推进柔性执法,规范执法行为,加强纳税人缴费人权益保护,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助力我省养老托育机构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税务部门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