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书发放的对象
参加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为我市各县市区会计管理机构的考生。
二、证书领取地点及时间
考生2021年报名考试时所选定的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报名点)为证书领取地点。
市直发证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起的工作时间内。各县市区成绩合格考生领取时间以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通知为准。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报名点)的联系电话、地址详见附件。
三、领证时应携带的资料
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由他人代领的,应同时交验代领人和被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交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为了便于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快速查找资格证书,提高发证工作效率,建议考生携带从网上截图打印(或拍照)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向工作人员提供本人的“证书管理号”信息。
四、报名点的查询方法
对无法确认证书领取地点的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kzp.mof.gov.cn/,点击进入“考试合格信息查询”模块,选择考试级别,按要求分别输入“报考级别”、“年度”、“省份”、“身份证号”、“姓名”和“验证码”后,点击“查询”,即可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上查询到自己的“证书管理号”(2021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证书管理号编码规则说明:以证书管理号31702210542105100001为例,第10-15位421051为报名时考生所选定的报名点的代码),比对下面《代码编码对照表》则可确定考生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该考生应到该报名点领证。如果按照编码规则不属于我市对应的县市区,则该考生不属于我市的考生,其领证地点请咨询湖北省会计考办。
五、其它事项
1.证书非财政部门印制,不受理相片、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的变更。
2.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领取证书的考生请自觉按防疫要求,佩戴口罩,保持距离,做好个人防护。
3.证书发放是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的一项日常工作,请考生延期错峰领取,避免出现聚集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