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度湖北省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鄂会高评[2021]6号)要求,经过测试,以下人员通过2021年度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合格,有效期三年。具体名单附后。
测试结果不印发合格证,有效期内参加评审无需额外提供水平能力测试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附件:湖北省2021年度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水平能力测试合格人员名单
省会计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15日
附件
湖北省2021年度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
水平能力测试合格人员名单
(共计12人)
李培清 李爱民 施 英 黄 珩 夏文莉 周 波
许国胜 莫晓文 文 刚 董登姣 詹必杰 徐 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