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关于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报考相关问题的解答

2021-07-06 13:58     来源:中国会计网     

摘要:为方便会计人员办理考试评审等事项,提升服务质量, 荆门市财政局对近年来会计人员咨询的有关会计专业资格考试相关问题进行了整理,通过分类问答的形式进行公布。具体如下:

1.考试报名时应该怎样选择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答: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会计资格考试按照属地原则开展网上报名。在岗在职人员按工作所在地、在校学生按学籍所在地,其他人员按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选择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2.考前的报名资格审核应该到哪里进行?

答:我省从2020年起实行报考“告知承诺制”试点,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应对自己网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根据相应报名条件进行认真核对,符合条件的才能报考。采取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证书和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会计人员诚信档案等处理,并视情通报所在单位。

各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可结合本地实际对本考区考试通过人员进行资格抽查或者复核,不合格人员按规定处理。

3.高校在校生可否报考初级会计资格考试?

答:高校在校生可以在学籍所在地报考初级会计资格考试。

4.考试成绩公布后如何查分?

答:年度考试通知明确,考试成绩公布后20日内,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向报考的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后,向其提供相关科目的具体分值。分数复核的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需要说明的是:

(1)客观题由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直接通过计算机比对生成分数,没有人工干预。

(2)主观题每份试卷每道题都由两人以上评阅,同时引入三评和专家仲裁机制,其中统计和合分由计算机完成。

(3)成绩公布前,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组织专家对各省上报数据和考试结果进行反复测评。自从实行计算机网评以来,湖北省没有出现一起统分和合分错误,也没有一人一科通过复核更正过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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