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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黄石市:后移监控关口 强化主体责任

2020-01-07 16:07     来源:中国会计网     

 随着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已成为财政管理的重要工具。自2015年国库集中支付系统3.0上线运行起,湖北省黄石市财政局同步开展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改革,通过建立事前预警、事中纠偏、事后整改的全方位动态监控制度,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建章立制,夯实基础。为进一步做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工作,黄石不断针对问题、深入总结,连续下发了《关于规范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有关事项的通知》《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实施细则》《市直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文件,将新形势下的管理工作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二、逐步覆盖,突出重点。改革初期,黄石的监控范围仅限于基础信息的填报、工资性支出合规性审核等几个方面,目的在于搭建管理框架,让预算单位逐步适应动态监控的管理要求。随着改革的深入,黄石新增了对支出经济分类和收款账户等内容的监控,监控规则也増至40余条,覆盖了全部财政资金,重点加大对“三公”经费、公务卡结算、大额转账等支付的监控。

  三、强化责任,转变方式。2017年6月份,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精神,强化预算单位作为执行主体的责任,黄石将监控方式全部改为事后监控,加大事后核查、通报、约谈、整改力度,形成了对资金监管强大的威慑。截至2019年12月,监控资金89.5亿元,发布《动态监控简报》12期,通报违规行为200余起,涉及向实有资金转账、在非政府采购定点协议供货商进行采购、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公务消费、银行账户使用不合规等几个方面的违规支付行为。

  四、细化操作、控制过程。以问题为导向,采取电话核查、调阅资料、实地核查等方式,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并对不同程度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进行分类,采取自行纠偏、约谈走访、通报整改、案情移交等方式,严密掌控财政资金支付全过程的具体情况和详细资料,确保动态监控反馈及时、智能预警、综合分析等核心主体功能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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