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证书发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按照省职改办《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我省职称证书办理流程的通知》(鄂职改办函【2018】14号)要求,现就2019年度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证书发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手续
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应当在公布的领证时间内,到报考时选择的属地财政部门领取证书。领证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后领取。
非本人申请代领的,应携带代领人身份证、被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证书签收表上签字后领取。
仙桃考区成绩合格考生请于10月21日起到市会计局领取。地址:仙桃市宏达路34号经管局院内6栋5楼,联系电话:0728-3323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