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各省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服务机构)、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更好发挥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监督作用,保障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履职能力,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有关规定,根据中注协《关于做好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会协〔2023〕16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会费计算标准
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计算标准,继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19年会计师事务所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会协〔2019〕14号)有关规定执行。合并计算的2023年单位会员会费和执业会员会费,与2022年应缴纳单位会员会费和执业会员会费之和相比较,从低统一向所在地省注协缴纳。
2023年中注协非执业会员暂不缴纳会费。
二、会费缴纳方式及途径
(一)2023年各会计师事务所应缴纳会费数,请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公众服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子系统-财务报表-会费查询”模块查询。
(二)会费应以银行转账或汇款方式缴纳,省注协不收取现金,上缴会费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缴纳会费时,请在转账、汇款或解款单据备注栏中注明省直(或XX市注协)XX所2023年会费。
(三)2023年各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费请直接缴至省注协银行账户。
户 名: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银行账号:4110 6190 0018 1500 6587 2
开 户 行:交通银行郑州经三路支行
(四)各会计师事务所在汇缴会费时,务必认真核对应缴纳会费数,确认无误后再转账,以免给工作带来不便。
(五)2023年各会计师事务所会费发票全部开具电子发票。 省直管事务所的会费发票开票信息直接发送至省注协邮箱;其他各市属事务所的会费发票开票信息由各市注协汇总后,统一发送至省注协邮箱。
会费发票开票信息包括事务所全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六)在会费缴纳中如有任何问题,请致电省注协综合部。
联系人:李若函;电话:0371-65747388;邮箱:hnzxcw202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