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局:
为进一步明确失业保险发放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涉及到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确认和处理办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新印发的《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和相关文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失业保险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适用的是其中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含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含准入类36项,水平评价类23项暂不列入补贴范围。
二、对于2013年以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照国务院要求取消的43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部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后续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82号)要求,对2017年1月1日后继续发放的职业资格证书给予失业保险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三、对于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批准日期与发证日期不一致的情况,具体操作时以时间较晚的日期为核算日期。
四、对于已经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但因种种原因未能及时录入导致国家职业资格网上查询不到的情况,为确保职工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不超期,可在职工取得证书日期距离满一年还差两个月时,由当地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办理,但应在发放表上标注网上未查询到,待网上可以查询到后再在相关发放表上予以注明。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