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省辖市、县因脱贫攻坚工作和扶贫资金管理工作成效较好,共享省财政近7亿元奖励。至此,省财政今年已累计下达专项扶贫资金91.22亿元。其中,中央资金58.37亿元,省级资金32.85亿元,积极落实相关的财税法规。
此次为今年省财政下达的第三批专项扶贫资金,主要针对三种类型扶贫工作推进良好的市县进行奖励。其中,安排资金4.24亿元,对脱贫攻坚成效考核获得“好”等次的12个省辖市予以奖励;安排资金942万元,对构树产业发展较好的兰考县等17个县(市、区)进行奖补;安排资金2.46亿元,奖励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获得“优秀”等次的14个省辖市及济源示范区各600万元,奖励获得“良好”等次的3个省辖市各300万元,奖励获得“优秀”等次的45个贫困县各300万元,奖励获得“良好”等次的8个贫困县各150万元。同时,省财政还安排资金2060万元用于脱贫攻坚其他有关方面支出。
截至目前,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增幅已连续8年高于中央财政补助我省资金年增幅。”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说,同时,省财政引导市县两级财政加大专项扶贫资金投入,确保2020年省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只增不减,确保相关的财税法规得到落实,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