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 豫财企[2020]17号 2020-04-08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直部门,省属企业: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河南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河南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 河南省财政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 2020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