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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税收赋能驱动 “原字号”展现新气象

2022-10-25 16:54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1年数据显示,黑龙江省“原字号”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已达到6760.1亿元。“原字号”发展壮大的背后,离不开税惠政策的赋能驱动和税务部门的支持保障。黑龙江省税务部门持续推进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地见效,有效引导社会预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助力龙江“原字号”企业通过调优结构、延长链条,走上深度开发、转型升级的发展快车道。

税收加力“粮头食尾”“农头工尾”集群增值

竭力让黑土地“增绿”、守护好“大国粮仓”是黑龙江省税务部门始终坚持不懈的重要职责。今年以来,全省689户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5.41亿元,48户农副产品深加工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4600万元,延长了农产品加工产业链,促进了食品和农副产品多元化发展。

建三江农垦双盛米业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以“市场+公司+合作社+农户+基地”为一体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我们企业几年前就想上马稻谷深加工项目,但引进先进生产线需要的资金额巨大,所以迟迟没有实现。直到我们享受到了2750余万元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用这笔资金,我们直接增购了两条大米生产线,生产加工能力提升到30万吨,公司一跃成为我省粮食龙头企业。目前我们年营业收入已达2.8亿元,是10年前的2.3倍。”该公司总经理吴士国表示。

 

图为建三江税务干部到双盛米业有限公司车间走访。

 

肇东华庆新能源有限公司拥有目前国内最大的生物质热电联产单机机组,通过使用秸秆、稻草等农业废弃物替代标准煤发电,从而大量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公司起步阶段资金投入大、回流慢,特别是2021年底并网发电以后,生物质采购量陡增,资金成了最棘手的问题。税务部门为我们及时落实了2400多万元的增值税留抵退税,真的是‘及时雨’,为企业发展带来了资金活水,让我们更有信心进一步带动农民增收,促进环境更优。”该公司财务部工作人员王剑说道。

通过全面落实税费支持政策,黑龙江省税务部门助力玉米、水稻、乳制品、肉类等深加工产业链价值链全面跃升,服务全省创建形成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9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5个。

税收助力“油头化尾”扩量升级

围绕黑龙江省出台的《关于深度开发“原字号”的若干意见》,税务部门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为“油头”多头并进、“化尾”多链延伸增添活力动力,交出了一份服务“油头化尾”的高分答卷。

乘创新发展东风,大庆石化公司重构产业布局,重聚发展动能,持续做大做强炼化业务,探索出一套“油头化尾、油化相宜”的生产经营模式,走上转型升级新路。“2019年至今,我们企业累计享受减税降费超14亿元。各种税惠政策让我们企业有更多资金投入到炼油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上来,由此跨入‘千万吨级’炼化一体企业行列。”该公司总会计师施铁权感慨。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与大庆油田合作创建的数字化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工作室,为“油城”大庆搭建起了税企合作共治海外税收服务云平台。为大庆油田24个“走出去”项目“越洋连线”开展跨境涉税培训;量身定制大庆油田海外谈签EPC项目国别涉税指引;开设“绿色通道”帮助海外务工人员避免双重征税2088万元……“税务部门精准把握企业发展规律,悉心服务大庆油田海外项目,更加坚定了我们企业的发展信心。”大庆油田“一带一路”能源合作带头人李新民这样说道。

 

图为“一带一路”工作室为企业进行海外税收政策业务辅导。

 

作为技术密集型产业,石化企业的科技创新程度决定了企业发展高度。税务部门通过主动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持续加大“油头化尾”企业延链、强链政策支持力度,为石油衍生产品走进千家万户贡献税务力量。2021年,全省共有104户石化企业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研发费加计扣除金额达5.12亿元,石化领域高新技术企业达到98户,税收赋能有效推进我省“油头化尾”扩量升级。

税收推动“煤头电尾”“煤头化尾”动能释放

深度开发“原字号”,关键要做强创新链、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大力发展精深加工项目。黑龙江省税务部门围绕“煤头电尾”“煤头化尾”,服务全省煤炭产业转型发展,助力传统煤炭产业链条拉长育壮,推动绿色煤电基地、多元煤化基地加快建成。

国能宝清煤电化项目是黑龙江省东部煤电化基地建设的核心项目,规划总投资300亿元。今年7月初,国能宝清公司拿到了1.7亿元增值税留抵退税款。“这笔现金对我们而言作用非常大,将被用于煤电技术研发、电化设备改造升级等领域,进一步延长公司的产业链。”该公司总经理王海峰表示,近年来,在众多有效降低生产成本的税费优惠政策的加持下,公司建成了全省首个千万吨级露天开采矿,两台60万千瓦机组正式运营,成为“煤头电尾”发展的典型代表。

中海石油华鹤煤化有限公司是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煤化工企业,是东北地区最大的大颗粒尿素生产企业、“煤头化尾”示范企业,年产化肥60万吨。夏季是化肥使用淡季,企业在保障生产的同时销售和资金压力不断加大。得知企业遇到难题后,当地税务部门第一时间深入企业宣传税惠政策、送去退税“红包”。“这笔339.5万元的退税款对我们来说真是‘雨天送伞’,我们已将这笔资金全部投入于淡季煤炭存储及生产。”该公司财务负责人方华说。

截至2022年8月,黑龙江省税务部门共为全省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退还增值税留抵退税4038万元,为越来越多的煤炭领域“原字号”企业化“乌金”为“绿金”提供了有力支撑。

黑龙江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魏哲表示,全省税务部门将继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落实税费支持政策、改善税收营商环境,推动“原字号”深度开发实现新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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