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2021-08-20 11:12     来源:中国会计网     

202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黑龙江考区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针对目前全国和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式,按照财政部和省相关部门的要求,我们重新调整了《202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黑龙江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为确保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平安顺利地参加考试,现将考生须遵守的防疫事项重新告知如下:

一、鉴于近日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倡导考生应接尽接新冠病毒疫苗。

二、考生注意考前个人健康防护,建议考前14天内不前往疫情高中风险地区和有疫情风险的地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三、考生至少在考前14日内申请“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试当日更新。

四、考生应每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并在网报系统如实填报。如在考前14天内有发烧、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

五、每场次考试前,建议考生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主动配合考点防疫检测和身份核验。

六、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外,进入考点到离开考点应全程佩戴口罩,严禁佩戴有呼吸阀的口罩。

七、进入考点要求:

(一)进入考点须满足以下条件:

1.“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龙江健康码”当日更新后均为绿码,且考前14天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没有考试前已公布的疫情风险地区旅居史;

2.体温测量低于37.3度;

3.已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无异常情况(承诺书要填写完整并本人签名,一场考试一张承诺,入场时主动交给监考人员);

4.所有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备注:以考生核酸检测的采样时间为起始点,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指参加考试当天向前推算两天计算,如8月27日考试的考生需出示8月25日及以后采样的核酸阴性报告,以此类推)请考生根据自己的考试时间,尽早就核酸检测作出安排。

(二)属于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考前14天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或有疫情风险地区旅居史;

2.有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

3.入境后执行健康管理措施不满14+7天;

4.14天内或考试当天有发热症状或呼吸道门诊就诊史。

八、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现场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考点医务人员现场进行个案研判,考生须配合并服从相关防控处置。

九、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逃避防疫措施的考生,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十、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服从考点安排,按规定路线依次、有序离开考场、考点。

十一、考点内不提供停车条件。考生须自行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接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请考生提前妥善做好相关安排。

十二、8月10日首次发布的我省考生告知书作废,考生疫情防控要求以本告知书为准。如遇防疫政策调整,按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处置。

 

附件:2021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黑龙江考区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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